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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保险企业根据本市实际,开展与突发事件应对相关的保险业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参加人身伤害、火灾、环境污染等商业保险,提高...
〔救援管理〕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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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患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跨部门、跨区域、跨灾种的综合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异常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一)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二)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三)出现社会集中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时;(四)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并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处,从重处罚。
禁止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禁止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禁止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必须保护好森林资源。未经批准禁止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树木种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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