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二零一七年北京市工伤工资。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北京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
关于二零一七年北京市工伤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呀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 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北京市工伤期工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2010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3元 2010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934元 2010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62元 2010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109元 去年的数据供参考,今年全年的数据现在不会有。 2010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
(一)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企业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作出的医疗结论,持有劳动行政部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工伤证明,按照《北京市劳动鉴定暂行办法》(京劳险字[1994]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依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对工伤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