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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1、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2.赔偿总额的计算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根据《》的规定的赔偿。根据《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因此,工伤职工九级伤残能得到多少赔偿,一方面要看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有多少,另一方面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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