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肇事犯人管理中哪些是关键因素?求解答

2022-07-28
理论界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般是与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的业务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如汽车司机、轮船舵手等; (2)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人员,交通设备的操作、指挥人员等; (3)交通运输生产的直接指挥人员,如车队的领导、指挥人员等。 那么并不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是否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呢?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或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道路交通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具体分析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基础上,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者,应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非交通运输人员”是仅指非专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