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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本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检察院规则》第二百一十...
网上通缉需要以下程序:(1)发布通缉令。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其他机关、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发布。人民检察院需要发布通缉令时,只能商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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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类别: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如今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如今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缉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缉令中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以后,应当及时部署,积极查缉。对于通缉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权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任何其他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逃犯的嫌疑人的,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在拘留期间被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应当注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身体特征,并附上照片。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还应当注明案件的时间、地点和性质。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通缉令发出后,如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补发通知。通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各级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安排,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逮捕工作.被通缉的人已被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消失,不需要通缉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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