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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失业保险需要交满一年以上(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每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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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按每交费一年领取两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交费工资的40%按月领取。 以下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1、重新就业,2、应征服兵役,3、移居境外,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6、被判刑收监执行,劳动教养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失业金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如果手续资料齐全的,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的一个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具体申领程序如下: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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