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均分。至于债务,因你丈夫的200万债务未用于家庭支出,不是你们双方共同使用,因此,你可...
夫妻离婚了丈夫的债与妻子有没有关系要视情况而定:1、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原则上妻子须承担责任,若是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对方明知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面是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公公借的钱,有没有证据是替你丈夫还债的,如果没有证据,那当然就和你没有关系了.如果有证据证明,那要分析,你丈夫的债是因什么原因而负的,如果你丈夫的债是非法的债,那你也可以拒绝承担,如果是合法的债,那就要看债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否,则你也有权拒绝承担,如果是,那就要看你公公是否是自愿替你们还债,如果是,则你不用承担,总之,分析问题要一步一步来.总的来说,这个债是你公公借的,首先要以你公公的财产去偿还,和你们没有关系,你要承担的最多是一个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补充责任.
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面是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