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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
1、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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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1、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2、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是由企业自己申请的一种行为。3、企业营业执照因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时,其法人主体资格还存在,只是其不具有经营资格。4、法律依据:(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吊销营业执照的几种情况如下:(1)虚假登记。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这几乎是所有吊销营业执照类型的共同原因。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企业,以虚假注册或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都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六十八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的项目,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3)无故不开业或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4)其他情况。当然也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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