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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株洲市生育津贴申请表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 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
本人于年月申请办理了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现经用工单位同意,请将该笔款项 (大写),(小写)汇入本人工资帐户,帐号为,特此申请。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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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青岛市生育津贴审批表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2、青劳社[2003]13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3、青劳社[2008]25号《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青人社发[2011]26号《关于调整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5、青人社办字【2012】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女职工合法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以下便是天津市生育津贴申请资料的相关内容。出生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可办可不办),产后诊断证明(包括出院小结,病历,收据,单据,发票等医院给到的所有凭证)
生育待遇申领时间及提供的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待遇申领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顺产,难产:《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须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 2、流产:《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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