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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强险条例》第22条所列四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其应当享有的追偿权,笔者在上文已经进行了分析。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如何...
定点维修不是必需要对方车主同意的。对方车主当然可以提出要求,但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的话,也可以按上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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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2012)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和的相关规定由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三)受害人必须抢救,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抢救费用文件和详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二、垫付标准(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二)被抢救人数超过一人,在不同医院治疗的,可以在限额内按人数分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第三,垫付方式首先要明确现金垫付,保险公司收到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员病历/自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向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转入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第四,对于所有垫付案件,保险人有权在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扣除相关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后,追偿费用全额冲减垫付款。
主要责任承担70%责任 医药费如果对方手受伤交强险最多赔10000,其余的按责任比例分摊,从三者险赔 误工费营养费有保险公司评估60岁以上的没有误工费 不给出院小结就暂时不和他处理,等他提供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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