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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新的危险驾驶犯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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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汽车,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拘留和罚款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汽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超过规定时速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 机动车主、管理人员对定金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直接责任的,按定金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重的规定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汽车追逐竞争,情节不好,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汽车,被拘留,被罚款。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重的规定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留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或六个月。第四十三条被拘留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附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拘留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发放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违反危险驾驶罪的,处以拘役和罚款。 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涉嫌违反危险驾驶罪: 一、行为人在公路上追逐竞车,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二、行为人酒后驾车; 3、行为人的职业是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行驶时严重超载或超速。 此外,行为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也算是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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