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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2、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3、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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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适格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外国人在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外国律师如果是当事人近亲属,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2、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3、域外证据和文书需经公证、认证。 4、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可选择法院管辖。
第二,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涉外民事全部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司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国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域外证据和文书需经公证、认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中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也需经上述公证、认证程序。 第四,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可选择法院管辖。对涉外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与纠纷有一定联系的地点法院进行管辖。若双方没有协议选择管辖,且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均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则原告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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