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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 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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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手房交易的税费收费标准---房款一次性付清1、契税:房屋均价高于各区基准价格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的3%房屋均价低于各区基准价格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的1.5%查看票据样本2、印花税:房屋成交价格的0.1%3、登记费:80元/套查看票据样本4、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6元/平米(买卖双方各3元)查看票据样本5、土地出让费:房款1%+20元工本费查看票据样本6、营业税:房屋成交价的5.55%查看营业税的具体收取标准7、个人所得税:查看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收取标准住宅类手房交易的税费收费标准---贷款1、契税:房屋均价高于各区基准价格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的3%查看票据样本房屋均价低于各区基准价格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的1.5%查看票据样本2、印花税:房屋成交价格的0.1%3、登记费:80元/套查看票据样本4、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6元/平米(买卖双方各3元)查看票据样本5、土地出让费:房款1%+20元工本费查看票据样本6、营业税:房屋成交价的5.55%查看营业税的具体收取标准7、个人所得税:查看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收取标准8、评估费:评估价的0.5%查看票据样本9、抵押登记费:80元/套查看票据样本10、保险费或担保费:由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自定,一般为贷款本息和的1%--2%查看票据样本11、律师见证费:贷款额的0.1%,不足100按100补齐。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洛阳房产税如何计算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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