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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管理日常事务。...
合伙人应当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职业。非本所的专职律师不得成为本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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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清算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对清算活动进行监督。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合伙律师事务所吸收新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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