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不能,中纪委2007年7月1日的规定是:被判处缓刑的也开除。免于刑事处罚则是法律免于处罚,但他仍然是构成受贿罪的。因此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1】被判诈骗罪判一缓二,不能继续担任村领导判一缓三,也是受到刑法的处罚。【2】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务的类别和职责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渠道,体现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资格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备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根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1、如果原单位同意就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该职务属于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范围,则不能担任禁止的职务,其他工作还是可以的。2、因职务侵占罪判缓刑的人员,法律禁止的职务主要是国企领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特殊企业高管等。要看原职务侵占罪是什么。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是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5人已浏览
2,370人已浏览
3,057人已浏览
7,6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