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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风中遭受到的损失,若是进行了投保,可以由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并且政府也有投自然灾害责任险的也可以赔付,若是没有投保则没有相应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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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10“天兔”号台风海难的家属。在这次台风中,我小弟所在的渔船不幸遇难,小弟也永远告别了我们。我们家人无比的悲痛。然而在这次台风中造成这么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其中直接原因之一是,气象台预报台风的信息太晚,而且把实际11级的风力误报成6—7级。请问我们可以要求气象台给我们赔偿损失吗?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条一款规定:“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根据上述规定,气象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台预报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一般是无偿的服务性工作。以“气象台预报台风的信息太晚,而且把实际11级的风力误报成6—7级”为由,要求气象台赔偿损失没有法律根据。从气象台预报的性质看,“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属于科学预测结论。目前的气象预报技术还有待提高,这种预测结论的正确性也有待提高。接受该项无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上应当对气象台站提供的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应有正确的认识,接受气象预报不可避免的误差。因此,当事人对因依赖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
在台风中遭受到的损失,若是进行了投保,可以由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并且政府也有投自然灾害责任险的也可以赔付,若是没有投保则没有相应的赔付标准。
损失赔偿是根据保额来赔偿的。比如房屋的保额是由市场价重置该房屋的费用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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