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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2日,赵XX与本人产生纠纷,赵XX将本人打成轻伤。事件发生后,赵XX于2009年12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大理市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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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酌情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现在甲方已经收到乙方全部赔偿款元,甲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性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故意伤害刑事谅解书 2006年9月9日晚,黄某在XX商店门前将翁某砍伤。2011年8月12日,黄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诉至八步区人民法院。 1、由于黄某的过错行为,给翁某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黄某深有悔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翁某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翁某予以宽恕。 2、黄某愿意赔偿翁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元(该款项由黄某的叔叔代黄某支付),翁某在收到上述赔偿款项后,对黄某不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和解结案,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 3、翁某对黄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请求审判机关对黄某判处缓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八步区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受害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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