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你说的转化犯在刑法中就是转化型抢劫,关于判定转化型抢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前提条件。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刑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刑事诉讼法特殊程序有关于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与原则,对于未成年人要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