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应当分别制作继续侦查提纲或者补充侦查提纲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是指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实施。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