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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
借款人死亡,借款人近亲属对借据签名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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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提供借条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即可,在对方没有对借条真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相当于默示借条为真。若对方提出异议,则由他们承担借条为伪造的证明责任。法院不会主动让你对借条真伪承担证明责任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仍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提前支付鉴定费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不能通过鉴定结论认定案件争议的事实的,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经人民法院民法院同意申请鉴定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批准:(一)不能通过补充鉴定程序的,鉴定人民法院不得出补充资格。
欠条的真伪需要双方质证。欠条只是一个证据而已,欠款的事实是综合的考虑,单纯考虑欠条这个东西,是个孤证的,要看双方质证的结果。双方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明,且对欠条有疑问的,法院会询问是否提交文字鉴定。鉴定的方法并不是仅仅鉴定文字是否正确,而是要根据文字走向等辨认是否同一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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