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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一、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一般采用四要件说,即认为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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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二次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作用的犯罪者,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和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比主犯发挥次要作用的犯罪者;二是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的犯罪者,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者,通常指帮助犯罪。从犯与主犯相比。主犯是共同犯罪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两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是不可能的。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从犯必须轻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要件说是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式。 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2、说明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不管具体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如何复杂或具体的危害结果表现形式如何,他们都是犯罪构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3、说明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要件,在刑法学上称之为犯罪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犯罪,也应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 4、说明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的要件,刑法学上称之为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公司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个是自然人和公司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二个是共同犯罪行为。三是共同犯罪行为人实施共同犯罪行为时,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从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来看,单方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所有要求,应纳入共同犯罪范畴。从主体方面来看,单方面共犯有两人以上实施犯罪行为,明显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在实践中,无论是单方面帮助犯罪者还是单方面执行犯罪者,还是单方面教唆犯罪者两个以上指向同一犯罪对象的犯罪主体。从共同犯罪行为来看,单方面共犯中两个以上犯罪行为者的行为相互配合,紧密联系,相互支持,共同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各犯罪行为者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有原因力,单方面共犯有共同犯罪行为。从共同犯罪的故意来看,否认共同犯罪的故意是指共同犯罪行为者之间有明确实施犯罪行为的意思交流和交流,单方面的共同犯罪者不知道对方和自己一起实施犯罪,所以没有共同故意的主观条件。对共同犯罪的故意理解是否定争论的焦点。我国刑法对共同故意的理解是共同犯罪者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合作实施犯罪。②各共同犯罪行为者可以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明确认识到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也可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与他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某种危害结果。换言之,各共同犯罪人都意识到了共同犯罪行为是导致危害结果的原因力,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一方面,在单方面的共犯中,行为者不是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而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别人的行为一起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危害结果。显然,单方面的共犯符合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条件,我们不能否认单方面的共犯主观故意只有单方面的意思联系,也就是单方面的共犯和主犯的意思联系,单方面的共犯属于共同犯罪。共同故意和意思联系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思联系是共同故意形成的必要方法,各共同犯罪行为者首先有实施某种共同犯罪行为的意思交流和交流,然后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意思联系是共同故意形成的初期阶段,共同故意是意思联系自然进步的必然结果。意思联系包括双向意思联系和单向意思联系,双向意思联系自然形成全面的共同故意,单向意思联系形成单方面的共同故意。认定共同犯罪故意只需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单向的意思联络,并且能够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后果,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即可认定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无需要求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有这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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