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双方可以同意变更监护权,也可以在满足下列情况时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应予准许。 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存在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1、教育费:高中及以下教育费用一般属于抚养费。若子女因就读学费高昂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等产生的高额择校费或子女因考试分数不够等原因而产生额外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生活费:子女的抚养费以必要为限。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因购买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高消费物品或外出游玩、购买商业保险等产生的非必要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支付。 3、医疗费: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例如,因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法律上的抚养费,但是父母在道德上有承担该高额医疗费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