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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 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本...
首先缴费期间你可以在上海享受医疗保险,这是最重要的,否则没等你回去,就生场大病,挣得钱都花完了。第二公积金是可以全额取出来的,金额不受你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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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评分,符合标准分数的人员可以委托用人单位申请。(PS:个人不能申请积分)3。本市单位在其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新上海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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