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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属于伤残及伤残等级,就大腿肌肉断裂工伤鉴定级别:建议你去劳动部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二、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
一,左小腿肌肉部分断裂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当地有工伤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相关的鉴定报告,要求赔偿多少,要看当事人的鉴定报告结论为参考(伤残等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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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3.5轻伤三级 13.5.3肢体表面创口长度 1cm以上的贯通创(盲管创),单个创道长度 6cm以上、多个创道累计长度 9cm以上。 4.5厘米伤口不够这个标准。12.7轻微伤一级12.7.12手部肌腱损伤肌腱断俩根够轻微伤。综合起来可能是个轻微伤。应该以公安法医鉴定的为准,本人意见
这个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建议申请伤残鉴定确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做了内固定手术的话,属于九级伤残。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最多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工伤保险条例》的正规程序和计算方法来给出的。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少有的良心企业啊!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尼玛,我再说一句--良心企业啊!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这也是合理的)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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