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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
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那么,我国法律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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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刑事案件辩护词应该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案件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并且需要针对一审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对认为的不合理处,不实之处或者说审判的不认同处作出辩解,以及二审时希望解决的问题。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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