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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自愿给钱在我国一般不算敲诈,只有当事人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或滥用法律、借助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的犯罪行为才会算敲诈...
跟有什么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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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敲诈勒索罪和受贿罪: (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的权利;而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受贿罪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之机会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婉转。 ( 3)犯罪主体不同 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人是一般的人,但是受贿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是正常的,不能视为敲诈。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敲诈是指利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从不愿意的人那里索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例如,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靠欺骗方法蒙蔽乙的家长,使其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靠杀乙相威胁,企图迫使乙的家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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