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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 主要内容有: ...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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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恭喜你们将有个健康可爱的小宝宝。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主要有四个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主要有四个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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