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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问题,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对应的工作人员; 3,...
可以更改,当事人要更改户口簿信息的,需要亲自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时候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会将申请人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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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户口 1、厦门市妇幼:出生后一个月内(最好10天内)起好名字,持产妇《出院小结》、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院时院方给的《出生证明登记表》、产妇不能到现场的,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这个委托书现场找一张白纸随便写一下就行,那边有模板),到市妇幼8楼产房门口,办理出生证明; 2、持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上述所有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注意!不是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是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像这样积极分享的人,我们精神上大力支持) 二、办理社保 1、持户口、办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 2、一个工作日后,到社区居委会取缴费号码,凭该号码和银行卡到银行办理社保费代扣手续(各大银行均可办理); 3、五个工作日后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孩子的社保卡(此时社保卡还没用); 4、办理银行代扣手续后下一个月的20号以后,社保卡才能启用,抓紧去办理之前的费用报销吧。
户籍登记信息中有出生地这个项目,但是这个出生地仅仅精确到县级,比如:市昌平区、四川省金堂县等。因此,我估计你说的出生地部不是这个项目,是精确到具体房屋的那个地址,那个在户籍管理中准确说法是户籍登记地址。原则上,这个地址在入户登记时应该与出生证一致,确因出生证填写不规范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你办理入户手续时提供的房产证进行更正。而后期,可能因为户籍迁移等原因,造成户籍地址与出生证地址不一致,这个是完全正常而且不存在不妥的。
1、如你所述,医院可能未按操作规程接生孩子,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要付责任的。 2、你需要搜集相关证据,趁现在还没有和医院闹僵,抓紧找医院复印相关病例。 3、询问接生医生并录音,保存证据。 4、4.48孩子出生至5.20方才抢救,明显才在过错,应当负责。 5、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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