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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商标办理变更申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共有商标代表人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名义地址申请在申请...
(一)共有商标代表人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名义/地址申请;在申请变更时,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一栏只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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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不变更的后果。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另外,商标到期后续展手续将无法办理,因为商标的注册人为旧公司名称,而公司名称变更后,原企业公章已无效。新的公章上的企业名称与商标注册人名称不一致将无法核准商标续展申请。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其他事项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变更名义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变更后的企业委托),共有商标变更的委托书由代表人出具。 填表须知: 1.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2.申请人应将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变更。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 4-6个月。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商标变更申请的申请日期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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