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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
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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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如下:申请人:李,女1966年出生,湖南省汨罗市人,身份证号码4306811966,住湖南省汨罗市高泉路。被申请人: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余,该局局长。地址:汨罗市市委大院李不服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发放社会保险金向本复议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已于2016年10月16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李小华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已经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 ______[]号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已予年月日受理。审查中,(中止审查的事由) 。 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中止对该行政复议案的审查。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情形;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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