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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 请问在学校的老师有没有责任赔偿受害人?

2022-03-03
很简单的民事案件,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院校期间受学校的监管和控制,如果发生事故,要综合考量院方是否尽到了监护义务,如果院方确实无过错,那么孩子造成的损失应由法定监护人来赔付。如果仅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院方是无过错的。而这里要纠正你一个错误,对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即对你的孩子来说,讨论有无过错是没必要的,孩子有意或无意对于案子没影响,因为他这个时候是不负民事法律责任的!这里你别觉得冤枉,如果换位思考,你娃在学校被人无疑绊倒摔坏牙的话要是没人负责你肯定也觉得不公平吧。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你可以找一些证据证明当时附近是否有老师在场,而如果老师在场的话,你可以因为该老师代表院方未尽合理的维持义务而攻击院方有过错,这个时候责任就不是你一个人承担了。这点在判这类案件中很关键,建议你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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