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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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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本罪的主体大多为废物进口单位或废物利用单位。个人单位构成本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具体行为有: 1、违反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有关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规定; 2、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 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及中国的企业、事业和组织及外国的组织、机构等,只要实施了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符合下列要求的,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上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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