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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划分标准

2021-12-22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划分标准:一是年度应税销售,二是会计水平。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00万元;(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80万元。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此外,只要小企业有会计、账簿,就可以正确计算进项税、销项税和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税务资料。年度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所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年度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2、新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税务机关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以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最长一年(自批准之月起12个月计算):新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条件(实收资本500万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并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低于50万元(含本数,下同);(2)除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低于80万元。本条第一款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第二十九条 其他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三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第三十一条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返还或者折让返还给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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