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2017如下: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
晋中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回答: (一)如果亡者是企业单位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16000元。 (二)如果亡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因病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三)如果亡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因公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 (四)该人生前缴交的社会保险基金,凡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全额领取;凡是单位缴交的部分,自动转入统筹基金。 (五)该人生前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之和,其配偶或者子女都可以全额领取。 阅读!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问题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琼编[1994]41号文件所称“转轨单位”中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死亡当月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用以计发抚恤金的基本养老金项目,按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琼编[1994]41号文件所称“转轨单位”中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死亡当月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用以计发抚恤金的基本养老金项目,按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民政部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按照民发2007【64】号文件精神,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计发基数。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你奶奶可以按月享受遗属补助,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1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295人已浏览
1,0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