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代为办理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事宜,但须签订委托合同。...
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出口其生产的产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领取土地证书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章程;(四)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五)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六)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七)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八)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前款(一)、(三)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二)、(四)、(五)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8人已浏览
3,807人已浏览
1,044人已浏览
1,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