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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从事劳务中介业务,要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劳务中介的服务内容。如果有,就可以,否则不可以。...
如果中介没有完成中介委托,可以要求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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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于2013年11月27日正式启用网上预约提取业务。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可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wgr/)进行提取业务预约。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中任一日在任一家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办理已预约的提取业务时,职工须向经办网点提供打印的预约确认单、预约确认短信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银行网点将对预约职工优先叫号。建议各缴存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提取业务,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有7种用途。用途一:购房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用途三:租房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1、离、退休的;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可以将中介业务转委托给其他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使所谓转委托,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作为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即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代理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选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合同法》第400条、《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委托人委托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的事务。但是,经委托人同意,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屋租赁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代理。但是,转委托在适用中应当符合如下法律规定: (1)转委托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 (2)转委托原则上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转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3)在紧急情况下,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而转委托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依法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 (4)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只能在其享有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向复代理人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不得超过其代理权限。 (5)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转委托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代理人,故复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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