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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或遗赠的,按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般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无遗嘱或遗赠的,按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般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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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或遗赠的,按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般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父亲的大姐去世时,因为自己无儿无女且没有遗嘱,那么遗产继承就应按顺序来分配。 第一顺序的是你父亲的父母,如果你父亲的大姐去世的时候有健在的,那么就由健在的继承,这样就和其他所有的兄弟姐妹无关了。 如果你父亲的父母在2006年的时候都不在了,就应按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且平分。 这里兄弟姐妹都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她的二哥、六弟因为先去世的,所以不存在继承问题。三姐是后去世的,其配偶子女享有转继承权,均分她的份额。四哥虽然是后死亡的,但是没有配偶子女,应当倒回来由其他健在的兄弟姐妹(即你的父亲)转继承其份额。这样算下来,你父亲应取得2/3,你父亲的三姐的配偶、子女共享1/3。 具体公证需要怎么办去公证处问问吧。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需要找相关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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