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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由父母双方出资的,产权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约定赠与子女,属于投资者子女的个人财...
一、主要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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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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