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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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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能不能申请减刑要看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缓刑三年以下的不适用减刑。死刑缓刑和可以申请减刑。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2、第九条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因此,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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