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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属于产权证明,产权证明是指房屋产权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
购房合同不算产权证明。 产权证明是指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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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为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有效。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不动产未经登记不发生无权变动的效力。、第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1、该“证明单”是有效的,其相当于认购协议,是为了保证购房合同的签订。 2、原“证明单”既然有效,房产商就应按其内容与你签订购房合同。 3、这只是开发商具备建房条件时,其应按该“证明单”约定同你签订购房合同的约定,并未予约定何时建房,何时与你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始终没建房也就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现在是开发商并未通知你解除,也就无违约可谈,你只不过认为确实建房无望,可催告并要求返还已交的定金,定金罚责只有在违约的前提下才能适用。另开发商并未限制你购买其他的房屋,房屋升值的所谓损失其不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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