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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没有写当事人的名字,是否是有效的

2022-02-11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依法都应受到治安行政处罚。派出所出具的,只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而非判决书,判决书,只有法院有权下达。谁参与打架,公安机关就要处罚谁,处罚时,就要写谁的名字,不会写成没有参与的人名字。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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