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的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追索抚养费的管辖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照我国民事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民事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 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