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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为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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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限按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辟谣问:保证和保证一样吗?答:不一样。1、合同内容不同的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一种旨在转移被保险人即债权人面临的被保险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经营信用风险。2、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其中,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购房贷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不需要对价条件;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前提是收取保险费,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3、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合同作为购房贷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有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基于主合同的存在,不能独立存在。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没有主从关系,两者并存。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就会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保证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不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未约定保证范围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内的贷款本息,不属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赔偿范围。5、保证程度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即被保险人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责任事实是否发生。问:事后担保的效果如何?答:事后担保行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4)贷款合同有效。
对此,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本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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