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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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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有新证据或合理事由可申请再审。如需要可来电咨询。
(1)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撤回上诉后,不得再次上诉。但判决是否生效取决于其他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 (2)在上诉期内,所有有权提起上诉的上诉人均提起上诉后,均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最后一个上诉人撤回上诉时,一审裁判生效。 (3)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后,一审判决即生效(审理过程中肯定过上诉期了)。
一审判决生效后应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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