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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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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上述问题你方可以与用人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辞退事由不是法定事由,所以属于违法解除;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可要求其支付和经济补偿金;另外,关于可参照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来准备材料,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解决不了就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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