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应该到法院进行立案。 在立案时,申请人需要向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判决书、判决生效证明、申请人及被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第一,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依法设立仲裁机构的刑事判决,依法给予公证机关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决不满意的,可以自裁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起书面异议。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可以隐瞒财产转让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当制作执行记录,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和分配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被执行人提取的收入,被执行人的拍卖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藏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指定交付财产或文件的措施。
(1)申请。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2)法院接受了它。(3)申请复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分配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藏的财产;被执行人强制交付的财产或者的法律文件。第二百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规定。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执行。 执行人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当制作执行记录,由现场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执行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3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