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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以下条件才能够进行行政拘留:当事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该行为被行政机关在有效期限发现了;以及违法行为的情节较重,依法应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1、解除行政拘留要具备的条件是拘留期限届满。 2、如果被拘留人的拘留期满,则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被拘留人解除拘留的证明书,并返还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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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行政拘留的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行为人达到了承担行政责任的年龄; 2、其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 3、其违法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的。
行政拘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治安管理等行政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制度,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但如果行政相对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缓执行。那么,行政拘留可以暂缓多久执行,暂缓执行的条件是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也就是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只能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换言之,“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条件是只能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其他任何事由均不能适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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