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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转业费是按照参军年限补偿的,针对婚前的部分,属于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当归男方个人所有。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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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
军人离婚转业费的分割方式: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收入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个人财产不予分割。除另有约定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1、军人转业费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一种经济补贴。因此,军人转业费可能会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转业费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军人转业费÷(70-入伍时的年龄)×结婚的时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根据军龄所得的补,因此计算军人转业费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年龄及军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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