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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的相关回答。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
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民事案件的行政复议流程如下: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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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七条申请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接待人员还应核实以下情况: (一)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是否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 (三)申请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是否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四)申请人提交的书证为复印件的,复议接待人员应要求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章。申请人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资料的,行政复议应诉处工作人员在收到邮寄资料后,应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本人到办公地点当面核实申请资料真实性。若因客观原因,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应采取公证委托方式,由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办公地点核实申请资料真实性。
行政复议的流程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部分: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定过程与步骤。该程序包括: (1)复议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在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之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受理复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之理由和诉权;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将其发还申请人,书面通知限期补正。 (3)决定审理方式,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审阅复议材料; (4)复议机关调查取证,召开复议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以表决的方式决定复议结果; (5)根据复议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制作复议决定书,报请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签署,并送达执行,复议即告终结。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经复议机关同意并记录在案,复议程序终结。
拆迁行政复议程序(一)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者公房租赁证明等材料。(二)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的陈述,确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询问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三)文件送达送达的裁决文件,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本规定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暂停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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