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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双方如因为财产、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最理想的方法就是进行打官司,通过法律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做到...
到法起诉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如果确实找不到的话,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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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被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可以不去应诉的,全凭个人意愿。但是,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也需要自己承担。因为放弃应诉,即是放弃抗辩权利,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被起诉离婚不去法院应诉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答复中有规定: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没有结婚,就不涉及离婚,如果双方分开,实际就是自动解除同居关系的行为。但是,如果双方育有子女,或者有共同财产争议的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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